tag:blogger.com,1999:blog-4013660499115623904.post4112687798450189110..comments2023-04-06T22:51:02.758+08:00Comments on 星之一角: rubyconf.tw/2012 二三事唔 (1)Lin Jen-Shin (godfat)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447139362295948423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4013660499115623904.post-39260437400808124502012-12-26T01:01:13.394+08:002012-12-26T01:01:13.394+08:00XDDDD 不會呀,你還是試了 XD
我想改的那個是說 LO 時,ID 時已經沒想太多了 XDDD...XDDDD 不會呀,你還是試了 XD<br /><br />我想改的那個是說 LO 時,ID 時已經沒想太多了 XDDDD<br /><br />物件族譜當然不同,完全不一樣 XDDD<br />嚴格來說 ruby 會複雜很多,js 其實這部份很單純,沒啥東西Lin Jen-Shin (godfat)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47139362295948423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4013660499115623904.post-58116172905741757012012-12-21T17:07:15.724+08:002012-12-21T17:07:15.724+08:00說真的我也覺得 LO 真的很難調,那些可以提高質感的特效,LO 全部都沒有,哈。所以那時候其實也很猶...說真的我也覺得 LO 真的很難調,那些可以提高質感的特效,LO 全部都沒有,哈。所以那時候其實也很猶豫到底要不要冒點小險換軟體,雖然沒用 ID 做過投影片,但對軟體也還算熟,至少是熟到可以教別人的地步... 不過同時又沒有百分百把握時間絕對趕的及。還好你支持試試看 ID,我才突破那個猶豫的狀態然後放手去試,結果毫無困難一下子就弄好了 = = 然後就想自己估計事情的時候是不是都太保守了點,把不確定的東西都想像成洪水猛獸似的...<br /><br />後面編排你想改的地方應該是有很多手寫字的部分?嘛,反正當時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 =" 倒是這次的版型中你喜歡的部分,比如公主色封面那些的,底圖可以出個點陣圖檔,讓你之後直接在 keynote 裡面用。<br /><br />才開始寫 ruby 沒幾天光景,我覺得真的很難回去寫 javascript 了,以後真的需要的話大概真的會這樣寫 ruby 編 js 吧 = =" 不過我現在有個問題,就是腦袋裡的程式概念大多還是 js 的,要再研究一下 ruby 的基本概念跟 js 有哪些不同,不然有時候會覺得好像漏了什麼卻又說不上來。他們的物件族譜(?)好像長的不太一樣...ETBlue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137711329634655986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4013660499115623904.post-20910067874942612992012-12-21T09:02:44.060+08:002012-12-21T09:02:44.060+08:00沒什麼好不好意思呀,又不是你從我這邊拿走什麼,東西都是複製過去的(?),我沒損失 XD
至於解釋嘛...沒什麼好不好意思呀,又不是你從我這邊拿走什麼,東西都是複製過去的(?),我沒損失 XD<br /><br />至於解釋嘛,只要聽得人能聽懂,我向來是樂意也喜歡解釋的,所以這點不用擔心。<br /><br />另外說真的,焦頭爛額至少有一半是因為公司的關係。<br /><br />至於剛開始覺得醜為啥不說,因為那時已經沒啥時間啦,我只想把東西先確定下來 XD<br />再加上我也不確定你用 indesign 做到底合不合適,你不也說之前沒拿來做過投影片嗎? XDD<br />另外則是我是想說我可以自己調整,像是字型我就調了很多,我不能接受那種瘦長的字.. XD<br />顏色什麼的,其實我也是自己在改,只是覺得真是天殺得難改呀...<br /><br />至於那條線要拿捏在哪裡,隨著合作次數多的話應該就會慢慢知道啦 XDXD<br />欸,說真的默契這種事真是無價之寶呀......<br /><br />下次等你來寫 ruby 呀~~ XDD<br />倒是才想起來這個 http://opalrb.org/<br />也許你可以寫 ruby 但跑 javascript..Lin Jen-Shin (godfat)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47139362295948423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4013660499115623904.post-78944904212105110232012-12-21T02:05:44.231+08:002012-12-21T02:05:44.231+08:00雖然對你來說過程很痛苦,不過對我來說卻是很歡樂,因為學到太多東西了,不好意思 = ="
...雖然對你來說過程很痛苦,不過對我來說卻是很歡樂,因為學到太多東西了,不好意思 = =" <br /><br />前期榨腦汁的階段除了當聽眾發問以外其實幫不上什麼忙,自然是很輕鬆,除了有點擔心進度、擔心不知道如何激勵你以外... 至於後面製作投影片的階段,使用不同工具重複做投影片這件事情我覺得 ok,當然如果從頭開始就統一用 keynote 的話是可以避免這種情況,不過這次既然已經確定沒辦法用 keynote 製作(同時也想嘗試不同工具,而且又需要線上協作)的話,投影片做兩次(規劃跟發想階段做一次,完稿再做一次)一開始就是註定的了,對這點我非常的認命... 如果下次用 keynote 的話,你就可以草稿跟完稿在同一個檔案內進行了,然後,可以改善的部分就是,對,跟你說的一樣,要提早開始開 Illustrator 畫正式的圖解。<br /><br />不過這又有個問題,就像講話的人要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別人才有可能聽懂一樣,畫圖的人也必須瞭解自己要畫的是什麼,也就是說,提早開始畫圖的話你必須在構思演講內容的早期就逐一對我詳細解釋你想表達的內容究竟是什麼,即使這些內容有一半會在正式演講中捨棄掉,你還是得花時間教我。這個教學的過程會非常的費時... 身為被教的人我當然是非常樂意啦,但對於要準備演講還要教人的你來說可能就會很疲倦了。所以這次一直等到你在試講時敲定內容後才開始畫圖,畢竟當時時間已經不夠了,如果在你敲定內容之前就動手的話變成你在焦頭爛額之餘還要教我,那大概會死人吧?不過要是時間許可的話,其實我原本想在 conf 前一個月就開始動手畫圖的說 XD 說來說去這一切都要怪萬惡的 GW2 呀...<br /><br />過程的不順我想主要還是歸因於題目很大吧?因為 survey 的階段太長了。要是試講的那份草稿提早敲定,那我們就可以悠哉的一邊畫圖解一邊調整投影片了,把最後一週的時間拉長為一個月就不會覺得不順啦 XD <br /><br />總之以初次合作來說不管是過程還是結果都已經非常令我滿意了,畢竟我從沒這樣幫別人做投影片過...<br /><br />btw,剛開始覺得醜幹嘛不說,這樣我可以早點開 ID 的說,就不用浪費時間在 LibreOffice 身上了。你說的互不干涉原則不適用於這次的情況,畢竟我們不是在一起開發什麼產品而是在準備演講,一場演講裡面,聽眾最大,講者要服務聽眾,然後後勤服務講者,身為後勤的目的就是要讓站在前線的人盡量在各方面都順心如意,這樣你才能毫無後顧之憂的去服務聽眾。所以沒有互不干涉這種事情,身為第一線的你要好好的指揮我呀!下次知道了呴!<br /><br />好吧... 那我也來反省,其實我早就覺得畫圖會來不及了,因為根據經驗圖絕不是畫了就好,一定會大幅修改。那時候雖然很緊張來不及畫圖,但不想增加你的壓力,所以一直沒有催你,想說之後再來開 turbo 來趕稿的話應該可以應付... 就這樣拖著直到最後覺得連開 turbo 都可能來不及了才跟你說。沒想到這樣似乎反而有激勵的效果? = =? 早知道我就早點講了 QAQ 那來打勾勾好嗎?以後我們雙方都不要自己偷偷堅持什麼奇怪的原則,如果有什麼原則要遵守,也是要雙方都討論過有共識的原則,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龜毛而偷偷地單方面地在心裡設立的原則。<br /><br />#<br /><br />世界上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是無法單打獨鬥地完成的,能找到合的來的玩伴一起做的話是最棒的了... 雖然我最近也是因為工作的事情而有點... 不過等恢復之後,精神和時間許可且又剛好有合適機會的話,我想繼續跟你一起玩!不知道到底能一起玩到什麼規模,也許可以幫助彼此達到各自的夢想也說不定。(好吧,我知道不太可能啦,不過死馬當活馬醫嘛 = = ...)<br />ETBlue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1377113296346559861noreply@blogger.com